【本報訊】立法會於上月底通過修定《稅務條例》,並於昨日刊憲生效。金管局總裁陳德霖在《匯思》中撰文指,是次修例助增加跨國企業來港設立財資中心的吸引力,計劃向跨國和內地企業加強推廣此新稅務措施。
他於文中表示,據過往研究顯示,未修訂稅務條例前,設在香港的企業財資中心,向集團內的海外公司借貸及放貸的稅務情況不對等,不利企業財資中心在香港進行跨境資金調撥。是次修訂,主要是調整利息扣除規則,亦特別將合資格企業財資中心業務的利潤的利得稅率減半。
陳德霖稱,企業財資中心對於銀行、融資、風險管理、稅務及法律顧問等服務的需求大,此外,不少跨國企業都會將財資中心設於地區總部所在地;吸引它們落戶香港,意味可為香港引來「實錢」。他解釋,所謂「實錢」的流動,主要由企業實際業務帶動,不容易受一般市場波動影響而流走,有別於投機性的「熱錢」,故對香港經濟帶來長遠的實質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