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長交黑衣男予刑事隊4人

警長交黑衣男予刑事隊4人

【本報訊】控方昨傳召兩名有份制服黑衣男的警察出庭,其中警長鄭浩漳指制服黑衣男後,將他交予4名身穿黑色背心、並印有警察二字的刑事偵緝隊員;但另一證人、機動部隊高級督察屈展焯指刑事偵緝隊及機動部隊也有穿黑色背心,並解釋後者背心屬多用途,但刑事偵緝隊背心僅印有警察二字。
屈供稱當晚在龍和道進行掃蕩行動,聽到有聲音大叫「唔好再踢」等,隨即看見同袍與黑衣男糾纏,「(男子)反抗得好激烈」,他遂上前協助制服黑衣男,部份過程遭亞視拍下,他及後確認亞視新聞片段與他記憶一致。

背心有警察兩字

惟他在盤問下承認,片段僅拍攝到黑衣男的部份反抗過程、亦未有錄下「唔好再踢」等叫喊聲。他認同辯方所指,片段非完整反映現場情況。
法官及後主動問及刑事偵緝隊及機動部隊兩款背心是否同款,屈回應「唔單止我有,其他同事都有」。法官即打斷再追問是否同款,屈始解釋他所穿的機動部隊背心「係多用途,用嚟裝武器,刑事隊就唔同,唔係反光物料,有警察兩個字」。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