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患自閉症的低智商青年深夜在上水街頭遭警截查,搜出摺刀等物品,被指與反水貨、燒水貨倉有關被捕。他出庭辯稱是「末日準備者」,身上摺刀及地圖是供災難時求生用,並出示公立醫院精神科醫生的醫療報告解釋其行為。惟原審裁判官沒接納,判他罪成監禁一個月及罰款2,000元。青年不服上訴,高院法官直指原審裁判官「用正常嘅標準去睇一個唔正常嘅人」,判決粗疏曖昧,裁定青年上訴得直,撤銷定罪。
記者:楊家樂
上訴人區溢傑(20歲)被指於去年2月1日在上水新豐路有意圖遊蕩及管有攻擊性武器。辯方律師於原審時引述區的精神科報告,指被告自幼患有自閉症,溝通及理解能力均有問題,警誡下所作供詞受病情影響。
原審不接納精神報告
上訴人的代表大狀昨指,有關精神科報告由公立醫院專科醫生撰寫,引證上訴人自覺世界末日即將來臨的主觀看法,並可解釋上訴人攜帶武器外出等行為的原因,持平的裁判官應可推論上訴人無辜。惟原審裁判官周至偉無論在口頭或書面的裁決理由書上,均沒有提及相關報告內容,似未有考慮在內。
律政司一方則指,原審裁判官的確沒有在判決中明言已考慮相關報告,只是曾在陳詞階段詢問辯方即使末日準備者的說法獲接納,是否等於上訴人有合理辯解。
高等法院暫委法官郭啟安質疑,末日準備者的想法本身並非常態,原審裁判官卻沒有斷然拒絕接納,反而企圖以此套入正常的分析,實屬曖昧,「如果你接納佢係末日準備者,就要用佢嗰套諗」。
郭官續指,有關報告內容不複雜亦不難理解,也不是單純憑空想像或學術研究,客觀上可以支持上訴人的說法。惟原審時控方沒有反對辯方將報告呈堂或挑戰報告內容,裁判官亦沒有傳召撰寫報告的醫生出庭作供,法庭當時是否全盤接納報告內容,「有個doubt(疑點)響度」。郭官認為裁判官做法粗疏,定罪不安全及不穩妥,故裁定上訴得直,撤銷全部兩項罪名。
案件編號:HCMA13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