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照恐嚇前女友 男子判監

裸照恐嚇前女友 男子判監

【本報訊】有恐嚇及毆打前女友前科的中年漢,要求前女友交還送她的筆,否則公開二人交往時她自願拍下的裸照。二人見面後中年漢質問她為何在法庭誣衊他,要求她道歉否則淋油,又推她向牆及箍頸。前女友逃回家後再收到恐嚇訊息,如燒屋、向她淋鏹水及殺死她,又將她的17張裸照傳給她,恐嚇會公諸於世。
報稱無業的42歲被告戴國寶於今年1月犯案,昨在屯門法院承認3項刑事恐嚇及一項普通襲擊罪。辯方求情指被告太愛前女友才犯案,遭裁判官斥責他下流變態且佔有慾強,判他入獄12個月。
案件編號:TMCC542/16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