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近六旬的美籍父親去年與9歲女兒同睡一床期間,3度非禮對方胸部、下體及大腿近一小時,直到女兒叫停他才停手。他早前被裁定3項非禮罪成,案件昨於區院判刑。法官斥責父親行為違反誠信,指女兒深愛及信任他最終卻被非禮,相信其創傷難以在短時間內平復,終判父親入獄30個月。
擁工程師牌,任英語教師的被告(59歲)於7月22日在元朗家中非禮9歲女兒。控方指被告乘越南籍妻子離港,乘機非禮女兒,事後向對方道歉。其妻從女兒口中得知此事後報警並質問被告,被告解釋誤以為女兒是她。
案件編號:DCCC1014/15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