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笑肥襲同學 14歲女判監管令官:人最重要係內涵

被笑肥襲同學 14歲女判監管令
官:人最重要係內涵

【本報訊】14歲中一女生不滿被男同學嘲笑肥胖,兩日內分別於課室推跌對方後跪在其身上,再以雪條棍「篤」他的頭及手腳,以及向對方掟凳。女生早前在東區法院少年庭承認兩項普通襲擊罪,昨被判12個月監管令,控罪撤銷免留案底。女生庭上哽咽向父母認錯,裁判官勸勉她「把口喺人哋度,你控制唔到……人最重要係自己嘅內涵、美德」,並提醒她「唔好令我失望」。
記者:蔡少玲

辯方昨求情時指,感化報告及更生中心報告正面,被告及其父母、校長、班主任分別寫信替她求情。被告在父母心目中表現良善溫和,又稱她自小六開始便因體形被同學恥笑「死肥婆、豬扒」,今次事件因她不懂控制情緒,一時衝動所致。被告有反省知錯,又責怪自己處事鹵莽,樂意尋求輔導,改變思想,不會重犯。

庭上哽咽向父母道歉

裁判官李家齊稱,上次因看不到認罪的被告表現有悔意,故將她還柙,並問被告有甚麼反省。被告答將來無論別人如何說,她亦不會出手打人,要學懂控制情緒,不可衝動。
裁判官謂「講來講去一個肥字」,不明她過往能冷靜,今次卻偏偏失控,被告解釋「平時只講一兩句,嗰次不斷咁講」。裁判官再「考」她,「咁人哋再話你肥呀、瘦呀,咁你點?」她說會冷靜:「佢講我外表,唔會對我身體有傷害!」裁判官聞言稱:「識諗就好,把口喺人哋度,你控制唔到,人哋還人哋,你做好自己本份,要有修養。」
被告又承認,過去因感孤立,會請同學吃喝換取友情,現知買回來的不是真友誼,否則當時就應阻止她。被告透露,父母每次探她都會哭,令她感到對不起雙親。裁判官要她走到父母面前道歉,她哽咽照做,問父母可否原諒,其母流淚說「只要你肯改過就得」。裁判官最後判她12個月監管令,並下令本年11月3日聽取其進度報告。
由於被告年幼,案件安排在少年庭處理。昨晨開庭時,辯方一度以傳媒在場會影響被告心智和造成壓力,要求裁判官不讓記者旁聽,但遭裁判官拒絕。
案件編號:ESCC7000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