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錘定音:集體犯錯卻無人負責,荒謬! - 李慧玲

壹錘定音:
集體犯錯卻無人負責,荒謬! - 李慧玲

集體犯錯,即是人人犯錯,但結果卻是無人要負責。為甚麼會這樣?難道,一眾高官唔係人!?
林鄭月娥將集體犯錯,演繹為制度犯錯,根本是推搪之辭。制度是死的,要靠人落實執行。如果官員無法在執行過程中,發現制度粗疏錯漏,罪不在制度,而是人的責任,否則高官年薪逾百萬所為何事?
鉛水報告多次點名水務署署長林天星,但政府卻連林的汗毛都不敢動一下,做法大倒退。
想當年,沙士之後搞的維港巨星匯,一塌糊塗,獨立調查之後,政府就投資推廣署署長盧維思的責任問題,召開紀律聆訊,最終罰了盧維思一個月人工,即十六萬元。雖然盧維思後來司法覆核勝訴推翻判決,但法官並非認為無人需要負責,而是因為有更高級的官員「在玩政治花招」。
梁振英上場之後,又有一個南丫海難,政府同樣有進行獨立調查,結果涉事海事署官員有些被告上法庭,而政府事後亦派了政務官空降到海事署做署長,整頓部門。
但今日政府處理鉛水,比維港巨星匯和南丫海難都更加包庇、更加護短。是不是有人擔心在跑馬仔關鍵時刻,一旦與公務員開火,影響合作關係,有害無益?
官到無求膽自大?無人信。

李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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