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襲案女生憑1秒記憶認出被告

遇襲案女生憑1秒記憶認出被告

【本報訊】深水埗街頭年初發生多宗少女遇襲案,警方事後拘捕兩名男子,其中一名無業漢被控一項普通襲擊及一項襲擊傷人罪,昨在九龍城法院受審。其中一名女事主供稱,被告迎面走來施襲,由望到他至遇襲相隔一秒,她憑那一秒的記憶、感覺和身高認出被告。
被告曹明志(41歲)否認於今年2月19日及25日,先後在深水埗富昌邨及南昌邨,襲擊大學女生梁綺婷(圖)及女生李怡軒。梁昨稱遭被告掌摑至倒地,她曾追着被告並拍照,憑其髮型及五官將他認出。李則稱遭被告以手背摑損嘴唇,她雖有200度近視兼沒戴眼鏡,但肯定無認錯人。
被告自辯時則稱靠綜援過活,案發時不在場,只在附近等候義工派飯及與朋友飲酒,辯稱事主認錯人。法官將案押後至本周五裁決,被告繼續還柙。
案件編號:KCCC760/16
■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