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句多」講資格 - 李碧華

「半句多」講資格 - 李碧華

人人應有自知之明,沒什麼面子就無謂設宴,該來的不來,該走的不走,該請的請不到,不該請的礙於形勢(也需人充撐場面)只好也請吧……
倒數中的6 8 9日前在禮賓府宴請立法會議員,異見者不讓出席,泛民政黨全部不領情拒絕出席,那麼晚宴清一色建制派自己友了?也不,建制派亦非人人樂赴「畀面派對」,一些明言只當面追數解決勞工議題便趕下場,一些另有晚會或情願落區聯歡……一些列席者表示「出於禮貌」才答應赴宴(有人甩底)。
當然,6 8 9強調是「得力助手」(展示目下仍「駕馭」)的兩位跑馬仔假想敵、他一手提攜(否則沒其他去處)的庸官們,以及禮義廉仝人,一定亮相。
有趣的是「抽水大王」田少,除了唔妥某人冇料到費事應酬,還在fb上載一張攝於朱銘美術館的相片(與兩撐傘的雕塑人像合影),留言「有些人,縱使有距離,我都會同佢撐同一把傘。但有些人,話不投機半句多,我寧願淋雨。」
任性直言「話不投機半句多」,要講資格。
人在江湖,對名利權勢又渴求,政壇、官場、娛圈、商界……即使是打工仔,面對你瞧不起的老細,若要自保,也得虛與委蛇。
人到無求最寸,不在乎者最惡。毋須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