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誰屬】
今次是本港114個法定古蹟首次發生嚴重意外,其實早於1月,發展局已知道已婚督察宿舍需要復修,但4個月後仍然倒塌,究竟是誰之過?
否認低估 「有早知冇乞兒」
測量師學會前會長何鉅業認為,初步來看承建商金門建築及工程認可人士都須負責,但關鍵或在於是認可人士未能及時發現建築有危險,或承建商未有及時按認可人士建議作加固。
何坦言法定古蹟的復修及安全評估極困難,因年代久遠多沒圖則,更遑論是承受力等數據,且法定古蹟拆除一磚一瓦需古蹟辦批准,工程難度特高。區議員許智峰亦指曾有承辦商訴苦水,指警署活化及復修困難,牽涉古蹟不少分判商都不願接手,完工日期一再延誤。
至於今次塌樓事故原因何在,身兼大館文物工作小組主席的港大建築文物保護課程主任李浩然懷疑磚牆的青磚出問題:「150年嘅磚,青磚燒得冇咁硬,落雨加上有裂痕,捱唔住就塌咗。」他稱一直知道該處物料和結構有危險,但否認低估情況,「有早知,冇乞兒,如果要安全嘅話,一早就應該拆」,指不應拘泥於保存古蹟就必須「原汁原味」。
建築師學會前會長林雲峰稱,舊中區警署依山而建,以當年技術地基僅有一米厚,屬淺地基,塌陷不排除與近年附近工程抽走地下水影響承托力,或附近打樁工程影響,亦有可能是早前加建的樓層影響結構。另亦有工程師指可能與屋頂脆弱或地板腐爛有關。
■記者陳志偉、翁鈺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