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口供紙內容不妥 警:唔好意思指60事主必可取回保釋金

認口供紙內容不妥 警:唔好意思
指60事主必可取回保釋金

【本報訊】灣仔警署107萬保釋金被偷案,有擔保候查者投訴警員要求簽口供紙放棄追究保釋金。灣仔警區指揮官麥展豪昨終開腔回應,透露約60名擔保候查人士的保釋金被盜,他承諾警方會向全部事主發還保釋金。他指爭議是源於確認書(口供紙)內容及格式令事主誤會,他向事主「講聲唔好意思」,但無回應事件中是否有警員犯錯及需處分。
記者:詹家志

對於警方以一句「唔好意思」當道歉,受影響事主廖伯昨稱已可接受,但條件是警方須履行承諾向包括60名事主發還保釋金,若警方反口他必會追究。

灣仔警區指揮官麥展豪

稱會修訂確認書格式

今次爭議源於因刑事案被捕保釋候查的廖伯,本月25日續保時,被警員誘使簽了一張事先印好的口供紙,口供紙告知他2萬元保釋金已被盜,上面並有條文寫着「本人現在 決定/決定不 向警務處及特區政府索取賠償及追究該港幣二萬元的警察保釋金」,但條文中「決定」兩字卻疑事先被刪掉,故廖伯簽名形同放棄追究保釋金權利,警方做法引起各界強烈批評。
警方在周四及周五只透過書面回應事件,一直拒回答會否賠償。至昨午4時,灣仔警區指揮官麥展豪在警察總部召開記者會。麥承諾受影響60名事主必可取回被盜保釋金,又強調警方不會要求事主放棄追究損失的權利。他指引起爭議的口供紙,其實是確認書,屬法律程序一部份,目的是確認事主就取回款項的意向,以便警方整理後把事主意願反映予律政司。
但麥沒明確認錯,只強調由於確認書內容出問題,引起受影響人士誤會,稱警方已檢討及修訂確認書內容及格式,麥稱60名事主僅一人有誤會。曾炮轟警濫權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昨堅持,根本不應要擔保人士簽確認書,因保釋金被盜是警方責任,警方必須賠償。而查案的警方既然有權檢控事主,若再要求事主簽確認書決定是否追究並不恰當,因有利益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