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瑣佬應罰抄黨章 - 李碧華

猥瑣佬應罰抄黨章 - 李碧華

看「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應該摺得),粗口馬大狀率領的「一帶一路訪京娼炮團」(應成絕響),天天發酵日日高潮,還驚動《太公報》刊登署名文章,批評「佘翁二鹹」身為法律專業人士,還兼任多項社會公職,竟不顧自己形象及外界觀感,在被公開的照片上,兩人樣子「只可以用猥瑣二字來形容」。影響妻子兒女,不要臉也還罷了,打着「一帶一路」名義,醜聞一出令全國蒙羞……
「太公」實在慈祥,也很留手,因為:
(一)豈止「猥瑣」?只看被公開的照片,那麼未被公開的照片或片段呢?找些什麼詞彙來形容?
(二)熱鬧的集體活動,聞歌起舞的性情中人,還包括其他律師、警務人員和公安。不過人家醒目,沒亢奮拍照留念還在朋友圈分享(或暫未被公開)而已。
(三)這些猥瑣淫賤鹹濕核突的蒲友嫖客嘴臉,中國還少嗎?高官城管公安建制派保皇黨奴才打手政治生意佬甚至領導階層,一丘之貉個個猴擒──對,應全部一併批評、斥責、指正、改造。
把這些猥瑣佬集中牛棚天天──抄──黨──章!「手抄黨章一百天」活動,由朱唇珠、鼠王芬、厲魂嬸、詩姑、飯焦、范婦人、小琼子……為黨執行任務,好好「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