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今年首5個月接獲8宗物業騙案,實際損失金額達8,772萬元,為去年全年兩倍。商罪科訛騙案調查組警司陳國豪指,同類案件牽涉損失金額越來越大,趨勢嚴重,故公開騙徒手法,提醒各界小心。惟有立法會議員批評警方後知後覺,沒意識到案件嚴重性,未有及時提醒公眾,導致有公司及買家受騙。
應在《警訊》宣傳
立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成員陳志全批評,近期續有多宗巨額物業騙案,不只警方有責,多個相關部門都沒第一時間處理和提醒市民,「好似電話騙案去到最後俾人呃咗好多錢,警方先宣傳」。他指,「如果政府或警方當初嚴正處理,當係嚴重事件,我諗唔會連地產(代理)公司、律師樓都會咁甩鬚俾佢呃」。陳認為樓宇買賣牽涉的金額大,惟警方輕視事件,「街頭騙案《警訊》都會拍嚟教育吓大家唔好受騙」。
另一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成員楊岳橋則評批,警方現在才宣傳騙案手法明顯失職,「平時又出嚟領功,咁點解呢啲牽涉大額欺騙又唔拎出嚟做呢?」他認為警方應及早公開提醒,如透過《警訊》宣傳,斥警方後知後覺。
■記者張文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