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率僅10% 年棄逾七萬噸

回收率僅10% 年棄逾七萬噸

【本報訊】政府早於2005年提出飲品容器生產者責任制,商討逾10年終於立法。由於玻璃樽回收無利可圖,2014年每日有204公噸玻璃樽棄置在堆填區,一年便逾74,000公噸,過去十年數十萬噸玻璃樽棄置在堆填區。玻璃樽一年僅回收8,400公噸,回收率僅得10%。據悉,環保署內部對推行其他飲品容器生產者責任制意見不一,膠樽徵費立法無期。
環保署稱按照《香港資源循環藍圖》時間表,在2016至18年間進行研究,檢視是否有需要就其他物品實施強制性生產者責任計劃,又稱日後可再擴大範圍,以涵蓋其他種類的產品容器。

議員憂回收後送堆填區

現時各種飲品容器回收率極低,玻璃樽回收率僅得10%,製造膠樽的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PET)回收率僅得14%,紙包飲品亦只有環團和學校進行小規模回收,整體回收率估計接近零。香港環保廢料再造業總會會長劉耀成直言,本港欠缺工廠回收重造,唯有輸出至東南亞。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家麒擔心政府沒有足夠配套,玻璃樽回收後會送到堆填區。
■記者潘柏林

玻璃樽徵費實施後,酒吧難免要加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