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昨三讀通過玻璃樽徵費條例草案,最快2018年實施。製造商和進口商的玻璃樽飲品要繳付循環再造費,一公升容量玻璃瓶徵費約1元,以此計平價啤酒受影響最大,一支600毫升金威啤酒售5.9元,徵費6毫,若全數轉嫁消費者便要加價一成。有環團贊成生產商承擔回收責任,而非靠納稅人埋單以堆填處理。有回收商建議推行按樽制,消費者才有動機交回「吉」樽。
記者︰潘柏林 林社炳
玻璃樽裝的酒、水、茶和果汁等均需徵費,亦包括加水稀釋的飲品。但豉油、蠔油、燒烤蜜糖等屬調味品可獲豁免。政府建議參考外國經驗,一公升的飲品樽收1元,根據消委會的超市產品價格,600毫升金威樽裝啤酒售價5.9元,受徵費影響或需加價一成。其他飲料影響較少,例如一瓶750毫升紅酒收0.75元、一樽鮮奶收0.22元。
徵費設豁免機制,但生產商或供應商要證明循環再用空樽超過5次。太古可口可樂公司指,汽水玻璃樽設按樽制,無顯著增加公司營運成本,消費者交回空樽可獲退按金,現時汽水玻璃樽重用率約95%。維他奶國際集團有限公司指,玻璃樽裝產品只有「維他奶」豆奶,有運輸隊伍在主要商戶收回空樽清潔及循環再用。
商戶倡發酒牌加回收條款
香港葡萄酒商會會長何耀康批評徵費加重行政成本,消費者亦無法感受徵費影響,只會隨處棄置空樽。有灣仔酒吧負責人支持政策,但擔心生產商將徵費轉嫁給酒吧,酒吧難免會加價。有商戶認為政府在發酒牌及續牌時,可附加強制回收條款,並設立按樽費,鼓勵顧客交回空樽。下班後愛到酒吧飲啤酒的廖先生說,憂徵費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玻璃飲品回收商黎梅貞慨嘆灣仔酒吧區的啤酒樽堆積如山,靠政府資助回收根本難以消化,她建議全港設按樽制度增加回收誘因。據悉,政府擔心硬性設立「按樽費」,或令國外玻璃樽大量輸港牟利。環保署指會動用1.2億元,招標最多三個承辦商負責回收玻璃樽,認為可製成環保地磚、建材或填海物料。
現時每年有逾7萬噸玻璃樽棄置在堆填區,環團綠惜地球環境倡議總監朱漢強指,生產商有責任回收空樽,建議參考外國經驗,為生產商訂立回收率目標,若達標可予以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