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現時護士管理局不會主動調查醫療事故中疑專業失德的護士,只會接獲病人或家屬投訴,或法庭判處護士干犯刑事罪行後才跟進。護管局也需投訴人提供足夠資料才會處理。
議員︰局方資源有限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指病人若想增加護管局跟進投訴的機會,或需花更多精神自行搜集資料;曾有病人向醫管局索取涉及醫療事故的醫護人員姓名,但醫院以私隱為由不提供,「未必咁順攤畀個名出嚟」。
曾任護士管理局成員的衞生服務界立法會議員李國麟表示,護管局因資源所限,不會主動調查醫療事故中疑專業失德的護士。醫管局也不會主動轉介個案予護管局調查,「如果轉介畀護士管理局,即係承認有醫療事故」;而家屬有機會利用護管局的判決,再向涉案護士或醫管局提出民事索償或刑事控告。
李又指投訴人需有護士姓名、醫院及事發經過等資料,護管局才能跟進;若今次案件有護士被釘牌,醫管局需停止其臨床職務;但是否解僱或調往其他文書等職位,則需按既定人力程序處理。
■記者陳沛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