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錘定音:錯不在炸雞,錯在薄餅! - 李慧玲

壹錘定音:
錯不在炸雞,錯在薄餅! - 李慧玲

大台高層公開挑戰通訊局:「點解食薄餅得,但係食炸雞唔得?係咪歧視炸雞?」
從公眾角度,通訊局判罰大台,合情合理。明明是視帝視后頒獎禮,節目中途司儀突然響亮地喊出口號:「有好嘢食!」隨即有人捧出連鎖店炸雞進場,以明顯看到品牌名稱的紙盒盛着,讓一眾化行裝、穿晚裝等待得獎名單公佈的藝人,無啦啦即席表現食炸雞,情況說多突兀就多突兀。
如果這樣莫名其妙的植入式廣告,通訊局都予大台過關,通訊局等着被市民擲臭雞蛋。
但大台一點不體諒,要司法覆核通訊局決定。有趣的是,大台反駁理由不是頒獎禮要藝人吃炸雞吃得多麼有理有據有需要,而是去年類似節目食薄餅,通訊局乖乖放了行,一點異議都沒有,大台批評通訊局雙重標準云云。
通訊局聽到大台的指控,不知會不會雙重憤怒?根據通訊局的解釋,上次食薄餅放過大台,因為食薄餅融入了劇集,而片段出現的薄餅及招牌是遠鏡,遠遠不及今次炸雞明顯。換言之,通訊局明知薄餅是植入式廣告,卻採用了最寬鬆的處理,隻眼開隻眼閉。
從通訊局角度,大台不單沒有感恩,反而恩將仇報,將上次的優待當成奉旨,反咬通訊局一口。
今次,我撐大台。
通訊局和一男子犯了同樣的錯,就是一向縱容大台,讓大台習慣打橫行。大台上次和亞視私相授受頻譜,最終出租頻譜的亞視受罰,但大台不單不必負任何責任,反而獲派更多頻譜滿足需求。即使今次食炸雞,明明判了違反指引,僅僅輕判罰款15萬大元。有沒有想過大台收了炸雞店幾多廣告費?
情況和一男子拒發港視免費電視牌照,縱容大台繼續獨大,一模一樣。
被縱壞的孩子,當然霸道。

李慧玲
周一至周五刊出
http://www.facebook.com/hammerout.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