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交資料 6人罰款嘉湖山丘清泥頭 官疑搬到外圍

逾期交資料 6人罰款
嘉湖山丘清泥頭 官疑搬到外圍

【本報訊】「嘉湖山丘」泥頭山地段5名業主司理及1名負責人,未有在規劃署限期前提供該處違例發展及現時用途資料,延至票控才補交。6人承認違反《城市規劃條例》,昨在沙田法院被罰款2萬至2.5萬。雖然辯方稱嘉湖山丘高度已減少約11米,但周邊地盤發現泥頭,裁判官質疑會否是由搬移山丘內的泥頭造成。
記者:伍嘉豪

被告鄧基禮(譯音)、鄧耀榮(譯音)、鄧偉瑩、鄧萬安、鄧達善及李錦超,各被票控一項無合理辯解而沒有在指明的期間內提供有關資料罪,昨全部沒到庭,由同一名律師代表認罪。涉案地盤位於嘉湖山莊附近,面積約1.3萬平方米,李錦超自稱是全幅地的負責人,5名姓鄧被告則是其中1.1萬平方米地皮業主的司理。
案情指涉案地盤1993年起已露天存放泥沙,今年3月規劃署發現地盤有工程,遂於3月21日寄送通知書予各被告,以索取有關地段、即第126約地段48號的資料,回覆限期4月7日。各被告逾期仍未回覆,署方兩周後發傳票控告,各人延至本月中才補交資料。
控方昨透露,嘉湖山丘外圍5個周邊地盤亦發現有違例填土,署方已發出強制執行通知書,其中3處更被發出恢復原狀通知書,要求回復原貌。主任裁判官馬漢璋好奇是否嘉湖山丘的泥頭被搬移到周邊地盤,控方指未能肯定。

嘉湖山丘的倒泥活動繼續運作,工程車將中央泥頭搬移到東邊的地盤(箭嘴示)。 黃文邦攝

高度由25米降至14米

辯方求情指地皮舊租客去年離開時遺下沙堆,被告接手後有意將地皮發展為高球場,委聘則師行監管處理泥頭事宜,但誤以為則師行會一併回覆規劃署索取的資料。山丘高度已由最初25米降至現時約14米,可望7月底完成清理。
裁判官直指泥頭山高約25米,有相當危險性,判沒相關案底的鄧達善及李錦超各罰款2萬,其餘被告曾違反《城市規劃條例》其他條文,罰款2.5萬元。
翻查資料,屏山鄉事委員會副主席亦叫鄧達善,他是著名時裝設計師鄧達智的弟弟。至於早前有示威者在嘉湖山丘事件曝光後在場抗議,一位自稱工地負責人並到場「兇」記者的男子,同是叫李錦超,報道指他綽號「忽得超」及有江湖背景,是藍地一帶的收地猛人。
案件編號:STS2993-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