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對男女去年6月7日到快餐連鎖店大快活位於沙田的分店吃晚飯,兩人點了麵醬油麥菜配雞球飯,其中一人吃菜時感到口中有沙粒狀物體,口腔內傳出怪聲,吐出後始知吃下4粒共重16毫克的玻璃碎粒,食客拍下碎粒照片,並向經理投訴,再由救護車送院治理,經化驗後證實是玻璃碎粒。大快活遭食環署票控,昨在沙田法院承認一項食物品質與購買人要求不符罪,罰款5,000元,另須繳付7,920元化驗費。
涉案分店位於沙田連城廣場,控方指有關玻璃碎粒最長有1.2毫米至3.11毫米,4顆玻璃碎粒共重16毫克。案件原定昨日開審,有58項前科的被告大快活快餐有限公司突認罪。
案件編號:STS10749/15
■記者陸羽平、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