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學民仔獲准續做社服

前學民仔獲准續做社服

【本報訊】前學民思潮召集人林朗彥(圖)於2013年趁特首梁振英出席活動時衝擊警方防線,早前承認非法集結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但遭感化官投訴他失約兼失蹤,林因此被扣押14天。裁判官昨稱最重可判林入獄3年,但考慮他有深刻反省故給最後機會,准他繼續做餘下16小時服務令,並希望他言出必行,珍惜機會,否則會改判監禁。
20歲的林昨由囚車押解至沙田裁判法院,他向裁判官徐綺薇表示,明瞭獲判較寬鬆刑罰,承諾遵守感化主任指示及其他條件,希望裁判官讓他繼續做服務令。林在庭外坦承見感化官時有過失及甩漏,又誤以為到工地做服務令比見感化官重要,他感謝裁判官給他機會,必會盡力完成。他另因反東北衝入立法會於今年2月被判120小時服務令。
案件編號:STCC1443/15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