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患精神病無業漢去年在西區警署外隨機斬傷兩名途人,事後警方翻查警署閉路電視,發現無業漢斬人前曾到警署放低一把刀,稍後放回袋內,全程均沒人發現。警長承認無業漢曾走進報案室自言自語,又兩度進出警署,惟他詢問無業漢兩句後便沒再理會,終發生傷人案。無業漢昨於區院認罪,還柙青山醫院候懲。
被告張天龍(43歲)承認兩項蓄意傷人及一項藏有攻擊性武器罪。案情指去年10月19日早上,被告在西環斬傷一男一女途人,女途人(45歲)傷勢較嚴重,背及手部有3處刀傷,而被告被制服期間,其袋跌出另一把刀。
警長查問後無理會
控方指姓康警長在警署內目睹案發經過,遂召同袍增援,最後有警員拔槍制服被告。康稱被告行兇前曾到報案室並坐在他前面,當時他曾向被告查問,被告稱「想坐陣」後,他便沒再理會。警誡下被告稱忘記行兇經過,精神科醫生報告指被告舉動是為引起警方注意。
控方透露被告患妄想被迫害症及精神分裂症,有3次案底,其中兩次與暴力有關。辯方求情指被告當時精神病發才斬人。法官將案押後至下月3日,為被告索取兩份精神報告,檢視被告是否適合醫院令。
案件編號:DCCC1129/15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