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嫖客被發現偷拍性交過程,妓女致電求援後3名疑似「睇場」極速到場,搶去嫖客手機和2,500元,逼他說出銀行卡及信用卡密碼,又威脅逼他食屎飲尿、拍裸照及騷擾其家人,勒索20萬元。兩青年葉嘉湛(22歲)和蘇亦烜(21歲)早前落網,承認搶劫和勒索罪,葉昨被判囚41個月,蘇則因慈善捐獻獲減刑一周,囚40個月3周,另各須賠償5,700元。
法官沈小民昨指,雖沒證據指本案牽涉社團,但3名犯人數分鐘內到場,相信與妓女有援助協議,不相信辯方所指被告不甚了解情況,只是幫朋友犯案。
沈官又指事主偷拍雖不當,但非勒索藉口;兩被告禁錮事主,提走5,900元存款後再勒索,相比一般涉及多名犯人的非持械劫案,嚴重性有過之而無不及。蘇求情稱案發前後每月均有向奧比斯及聯合國難民署捐款,及曾任中學學生會主席。
案件編號:DCCC1053/15
■記者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