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四年十月,香港黃雨傘民主運動方興未艾,梁振英神情肅穆宣布:「我將在適當時候,公布境外勢力參與其事的證據。」證據至今未見公布,古某請越俎代庖,公布三事,以證明英美亡我之心不死,對香港指手劃腳,說三道四。
第一,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五日,英帝眼見香港當局決定購買水砲對付民眾,竟然宣布:「水砲可令人脊椎骨折,腦震盪,或眼睛受損,自茲以後,英格蘭、威爾斯警方禁止使用。」這分明是指桑說槐,有心扇動港人,用意惡毒。
第二,美帝眼見黃雨傘運動期間,香港警察威風凜凜向傘民狂噴胡椒霧,於是,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紐約市政府竟然宣布:「市政府答應,向早些時佔領華爾街的一名女示威者,支付五萬元,賠償她當日遭警察噴射胡椒霧,並將代為繳付律師費。」這分明又是針對我們偉大的梁振英政府,暗諷黃雨傘運動者遭亂噴胡椒霧,不但不獲賠償,還紛紛給抓上法庭誣告。
第三,美帝眼見香港不少公共屋邨食水含鉛,又見香港政務司長鄭月娥圓睜鼠目說:「有屋邨居民強迫到訪官員試喝鉛水,我已通令各級官員不得受此屈辱。」於是他們特意在密歇根州弗林特市上演「自來水含鉛」鬧劇,並安排總統奧巴馬到該市演出喝鉛水一幕,以示與民同甘苦,以打擊鄭月娥官威。
以上三事,都可證明英美與黃雨傘運動之密切關係。我們愛黨愛國同胞,對英帝美帝,真是未消舊恨,又添新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