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明珠母女藐視法庭今判刑

林明珠母女藐視法庭今判刑

【本報訊】已故麗新集團創辦人兼主席林百欣,其三姨太顧瑞英及女兒林明珠(圖)因沒按法庭命令,多次拒交代前公司高發發展的公司賬目等資料,今年3月在高院被裁定藐視法庭罪成。母女昨由資深大律師代表求情,向法庭道歉,其中顧已屆79歲,患心臟病,懇請法庭以大額罰款代替監禁。法官押後至今早判刑。
律師稱顧已知道嚴重性,她雖沒與女兒到上海找文件,但女兒已盡力尋找,部份文件的確不存在。由於公司已由清盤人接管,故部份銀行拒絕向林交出月結單。林明珠亦透過律師向法庭致歉,稱她在藝術方面有成就,在香港、上海等地設畫廊為外國藝術家舉行展覽,另呈上九巴後人雷禮權為她撰寫的品格信。
案件編號:HCMP2749/12
■記者黃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