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伯榮曾兩晤李國寶子

譚伯榮曾兩晤李國寶子

【東亞高層涉貪案】
【本報訊】東亞銀行前高級副總裁劉有為涉收賄,接受客戶譚伯榮150萬元禮物及優惠案昨續審。早前東亞總經理供稱譚是優質客戶,連主席李國寶之子、副行政總裁李民橋亦曾跟譚見面,望譚成東亞客戶。控方昨庭上播出譚的錄影會面紀錄,譚透露經劉介紹下才認識李民橋,稱:「介紹太子爺我識,希望做多啲生意,食過兩次飯。」
錄影會面中,物業投資者譚伯榮(67歲)指名下約有30間物業,形容全港銀行都想找他傾生意,其中他的廣東道物業本來找星展做按揭,後來經地產經紀介紹認識劉有為(42歲)。劉請求他將物業按揭轉至東亞,「唔係我畀利益佢先做,係佢想做,佢爭返嚟,我先畀佢做」。譚指答應成為東亞客戶後,劉不斷升職加薪,直言「係佢得利益,唔係我得利益」。

指劉有為「殷殷實實冇蠱惑」

譚稱與劉由客戶變朋友,直言視劉為子侄,十分喜歡其性格,形容劉「殷殷實實,冇乜蠱惑」。譚指曾提醒劉不要損害東亞利益,向劉稱不用特別優待他。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DCCC19/15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