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化手續】
寬頻計劃要格價,想終止服務亦要多費神。消委會稱5間網絡營辦商均要求客戶要提前30日提出終止服務,而且手續麻煩,有消費者更被要求付4,000元費用才可取消服務。
各家取消服務手續不一,如3家居寬頻要求客戶自行交還器材到指定地點,其他營辦商則可選擇由客戶交還,或職員上門收取,但只有網上行會免費上門收回,其餘都要付費。
上月有消費者因搬屋需提前終止服務,其合約當時尚有2至3個月便屆滿,營辦商竟索價近4,000元費用,包括1,500元的取消費、1,900元的迎新禮物費用、574元的取消合約費。消費者覺得不合理,故向消委會投訴。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指,消費者宜在簽約前問清提早取消合約的收費,和終止合約時的程序及需歸還的物品,避免出現爭拗。她建議營辦商簡化取消程序:「有乜理由申請服務嘅時候打一個電話就得,取消唔可以?」
■記者佘錦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