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女村長」認勒索

「旺角女村長」認勒索

【本報訊】佔旺鳩嗚團常客、綽號「旺角女村長」的少女畢慧芬早前涉嫌勒索,昨開審前認罪。去年1月5日旺角一店東為iPhone 4s充電時,手機不翼而飛,兩日後收到畢的短訊,指需付3,400元才可取回手機,否則會丟棄,畢於當晚交收時被捕。律師昨求情指畢腦部發育遲緩,有輕度智障,出於貪心及機會主義犯案。案件本月30日判刑,待索取感化和社會服務令報告。
畢(20歲)沒案底,她被捕後稱在港鐵站拾到手機。辯方昨指本案在勒索案中不算嚴重,而畢是見習地產經紀,早前上過保安課程,冀法庭輕判讓畢可更生及考牌。
案件編號:KTCC344/16
■記者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