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Fever:來談談繙譯吧! - 伍家謙

Sunday Fever:來談談繙譯吧! - 伍家謙

早前談過用字,這一次,來談談繙譯;先旨聲明,我非專家,下面講的,都是習慣,若然有誤,還請高明指正。
根據過去在傳媒機構工作的經驗,不同公司,都有各自的「方言」。例如,Kobe Bryant,舊公司譯作「高比拜仁」,《蘋果》則取「拜恩」。兩種譯法,大家都懂,各公司各訂規矩,或旨在讓員工有指引可循;由於目前並無一套較完善的廣東話繙譯參考資料,要把英文人名/地名,譯作港人看得明、聽得懂的中文,準則莫衷一是,很多時候,都只得靠自己。
當年伍晃榮先生教道,名字地名,音譯有之,意譯有之,視乎情況而定。音譯者,跟隨原文讀音,以一個或多個發音接近之中文字組成詞語;發音接近之外,伍老當時非常注重用字。繙譯女性名字,中文也需用回帶「女人味」的文字;當年他對我們反覆強調,同是Williams,男取威廉斯,女譯威廉絲,會較「好看」。意譯,高深莫測,伍先生提過一個例子:多年前一匹賽馬,英文名曰"Just a push"-該如何繙譯?只根據字面,就怎樣都譯不出神髓;後來他請教高人,最後得出答案:「一點點」(伍先生著作《波係圓嘅》中提到,"Just a push"見於餐桌客套對話。朋友們同枱用膳,別人替你添酒,就客氣一句:Just a push,「要少少啦」的意思);繙譯,其實是在演繹一個民族的歷史。
當年有一名觀眾,幾乎每月就賜函提出繙譯問題。例如指「碧琴」才最接近Beckham發音之中文,Fulham該譯作「富林」才貼近英文發音之類;意見對絕,但考慮到當時「碧咸」和「富咸」兩名已廣為港人熟悉,最後未有更改。
這種集非成是,我視之為未太離譜,屬避強過關,不過有些事絕不能將錯就錯。個人認為,本地傳媒若採音譯,就該把外語譯得貼近廣東話發音,才是合理。若有一天在香港,高比拜仁變作科比白賴恩、勒邦占士譯成勒布朗詹姆斯,會是種墮落。對香港人來說,廣東話,就是母語;遇着「比卡超」要易名「皮卡丘」等奇怪事,第一個反應,只有用廣東話最傳神:「係咪黐X線㗎?」
至於為何當年會有丹麥網球員Wozniacki變成「沃伊尼亞茨基」這災難?下周續談。

伍家謙
多媒體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