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學三子:合法行使集會權利

雙學三子:合法行使集會權利

【重奪公民廣場案】
【本報訊】大批學生及示威者前年9月26日衝入公民廣場,揭開佔領運動序幕。雙學三子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事後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等罪,控辯雙方昨在東區法院結案陳詞。控方指示威者以武力進入公民廣場,必然遇上警員及保安員阻撓;辯方指被告行為或構成擾亂秩序,但無證據指公民廣場財物受損及社會安寧受破壞,望判無罪。案件押後至下月29日裁決。

沒證供顯示財物受損

控方陳詞稱,各被告案發當日開會討論是否進入公民廣場,可見集會非自然發生,他們亦知公民廣場已加建圍欄及非全日開放,與以往僅由保安員口頭勸喻情況不同。
辯方強調各被告沒意圖犯罪,僅合法地行使集會權利。示威團體當時不滿政府態度傲慢,拒回應學生要求,示威者當晚重返公民廣場的決定具象徵意義,因他們曾在公民廣場令政府在國教事件上轉軚。周永康當晚僅爬過鐵欄重返廣場,避過警員,然後坐下。羅冠聰亦在台上呼籲群眾要克制,需和平理性及有秩序,各被告僅作和平抗爭。
辯方又稱事件有保安員受傷,或可構成擾亂秩序,但控方沒證供顯示有人擔心社會安寧被破壞,公民廣場亦無財物受損毀,望能判各人無罪。
案件編號:ESCC2791/15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