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64歲司機去年4月駕駛煞車系統及響號失靈的工程車,途經窩打老道的交通燈號前未能煞車,衝紅燈輾斃一名浸大女學生簡志文。他早前在區院被裁定危駕罪成,法官昨斥被告駕駛不達標及長期沒保養的汽車,極不負責任,心存僥倖,罔顧他人安全,判他入獄3年半、罰款3,200元及停牌5年。
早知煞車系統及響號失靈
被告何鴻偉被裁定危駕及8項使用欠妥車輛罪成,多名親人昨到庭旁聽。暫委法官杜浩成宣判時表明,必須向公眾發出清楚訊息,駕駛者若罔顧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定必嚴懲。杜官指被告案發前清楚知道工程車煞車系統失靈,開車前亦沒檢查清楚,未有發現車上響號沒插上電源,根本不能響號。杜官認為若被告能於撞車前發出響號提醒,20歲死者簡志文或有1至2秒時間退後避開車禍。
杜官續稱被告一生守法,年屆高齡才被判囚,對他及家人來說實屬不幸,法庭亦無意於一件不幸事件上再添不幸,但考慮到本案案情特別嚴重,終判被告入獄及停牌。
案件編號:DCCC918/15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