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年前狎甥女 姨丈囚年半官勸事主以恩解怨

26年前狎甥女 姨丈囚年半
官勸事主以恩解怨

【本報訊】現年33歲女博士生7歲時遭姨丈脫褲磨擦下體及指插陰道非禮,忍辱多年不敢告知他人,直到去年才向親人坦白揭發事件。姨丈早前認罪,辯方透露女事主26年來一直受侵犯遭遇影響情緒,患中度抑鬱及創傷後遺症。法官斥責被告違反誠信,判他入獄18個月,並勸喻女事主:「寬恕被告即係救贖自己,必須作個了結,以恩解怨係唯一方法。」
記者:蘇曉欣

案件昨於區院判刑,任職燒味師傅、63歲被告的妻子及兒女均有到庭旁聽。辯方求情時代被告向事主道歉,稱被告感後悔,盼望將來有機會可當面向事主道歉。辯方指被告得知事主多年來活於痛苦及恐懼中,感痛心歉疚,望透過認罪判刑,令事主感到取回公道及重建新生活。
辯方引述事主心理報告,指她已婚及育有兩名子女,26年來均感無助及羞愧,備受噩夢纏擾,亦對被告感憤怒,受害後曾貶低自己,對男性亦有扭曲看法。法官葉佐文透露報告亦揭事主平日看新聞都會憶起非禮經過,緊張不安,需持續接受心理輔導,但專家評估康復機會樂觀。

去年方知可報警追究

葉官判刑時批評被告利用長輩地位犯罪,令事主26年來飽受陰霾困擾,惟他接納被告真誠改過,不會再犯,遂以39個月刑期為起點,被告認罪免卻事主出庭作供,遂給予15個月的刑期扣減。葉官續指,被告過往沒有案底,現才鋃鐺入獄,但憐憫他已屆高齡,再額外扣減6個月刑期,最終判被告入獄18個月。
案情指,1989年某日清晨,7歲事主在被告的公屋單位睡覺,其間感有硬物磨擦下體,及手指插其陰道,張開眼發現自己下半身赤裸,被告則站在廁所旁,及後為她穿回內褲。事主12歲時才明白當年被非禮,一直不敢宣之於口。直到去年出席大學性侵犯課堂時,方得知多年前的性侵案仍可報警追究,遂鼓起勇氣告知胞兄及母親。被告警誡下否認控罪。
案件編號:DCCC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