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如政治,是眾人之事,每個人都或多或少牽涉在內:任何人都曾做學生,做家長或是教師的更與教育息息相關,一般市民大眾更視教育為頭號大事,關注程度較其他議題都要高,因為大家都知道,若教育出了問題,無人可以倖免。
最近發生的幾件教育界事件,正正顯示港人對教育的關注和重視。其一是大嶼山群育學校欲搬遷而引起的爭端,本應秉持「有教無類」精神來辦學的校長居然反對群育學校搬至其學校附近,被批評歧視或排斥某些特性的學校及學生。當教育界和公眾群起而攻之後,校長才解釋若是因引述文件而令公眾對「學校或學生有錯誤印象或負面認識」,表示「深切道歉」,但卻沒有表示會收回其反對學校遷入的意見,「反教育」依然,是專業精神匱乏的表表者。不出席教育事務委員會的校長大抵知道理虧,越解釋越糟糕,更遑論再阻止群育學校遷校的意圖。
其二是港大講座教授論文涉嫌造假事件,在多個專家證人支持有關指控的情況下,港大卻裁定教授的研究團隊毋須負責;教授更反過來誣衊告密者竄改原始數據來「陷害」。其實,涉事研究中心的不當手法或已觸及不誠實取用電腦條文,而有港大校委會成員直指「事件反映校長馬斐森轄下團隊的管理出現嚴重問題」,並稱會去信校委會主席李國章要求跟進事件。不過,大家對李國章抱有的「不信任」立場從未動搖,學者們成立了「香港研究誠信關注組」,希望推動立法程序,保護告密者,並設立平台接收外界造假告密,很明顯是保衞專業的自我賦權行動。
其三更令市民不安的是補習社鬧出懷疑「師生戀」事件。涉事的同學和導師各執一詞,同學稱曾到訪導師家並發生性行為,導師否認並報警稱事件對其聲譽造成影響。而香港處理公眾投訴教育工作者的「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下稱議會)也面臨種種問題,相信也難於處理事件。
處理投訴議會面臨解體
原因一是議會賴以判斷是否專業失德、香港唯一的《香港教育專業守則》內並沒有明文禁止師生戀,只有守則第2.2.22條述及的「一個專業教育工作者不應利用與學生的專業關係以謀私利」有關連,但也需要投訴者及被投訴者肯到議會接受聆訊才能處理個案,而很不幸,議會並沒有傳召權。更不幸的是議會正面臨解體威脅,教育局居然未經諮詢便改變議會20多年來的選舉程序。今屆議會任期4月底屆滿,原定3月舉行的換屆選舉,突然由官方單方面取消了。最荒唐的是將現任委員任期延期一年,以便順利改革議會,達到操控目的。議會今天其實已名存實亡。
要理順教育界種種問題,能撥亂反正的是必須成立教學專業議會,即教師公會,其實這個公會,自從1982年國際顧問團《香港教育透視》報告書建議後,1992年的教統會《第五號報告書》再提及,1997、1998年特首《施政報告》已撥款準備成立,卻因教育局重操控輕專業的粗暴干預遲遲不能成立。
筆者已去信申訴專員公署、立法會秘書處公共申訴辦事處和公務員事務局投訴組,要求當局調查教育局違規事宜,並籲教育局立即叫停延任一年的非法安排;沿用過去行之有效的換屆選舉;就操守議會改組方案,向全港教師進行公開諮詢;最重要的是從速成立教師公會,還教師真正專業自主。
韓連山
教育操守議會前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