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facebook開設「高登起底組」專頁的城大男生,去年貼上一段短片的連結,短片內容有疑似父親向只得兩歲的兒子播放淫片,令男童陽具勃起。男生認罪,辯稱為喚醒公眾及將家長「起底」才發佈影片。裁判官昨斥責男生「表面正義」,其實做的是不義之事,最後判他200小時社會服務令,並對他循循善誘:「你起人底,𠵱家留案底,日後能唔能夠洗底,要睇你修為,重新做人啦!」
被告盧錦良(20歲)早前在觀塘法院(圖)承認發佈兒童色情品罪,感化官建議盧接受160至240小時服務令。
你起人底,𠵱家留案底,日後能唔能夠洗底,要睇你修為。 裁判官吳重儀
裁判官吳重儀昨日問身處犯人欄的被告:「你𠵱家自己都俾人起底,有乜感受?」只見被告垂着頭,低聲答「後悔」。吳官續稱,涉案兒童色情物品一經在網上發佈,可以廣泛流傳,她批評被告行為「表面正義」,做的實是不義之事。吳官認為被告濫用言論自由,浪費時間,侵犯他人私隱。她盼望被告利用自己的專業知識來發揮正能量,例如協助老弱及傷殘人士。
吳官強調被告咎由自取,本罪可判處監禁半年,但考慮被告年輕有悔意,報告內容正面,且已被扣押兩周,故判他接受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吳官判刑後叮囑被告:「你起人底,𠵱家留案底,日後能唔能夠洗底,要睇你修為,重新做人啦!」
案情指被告於去年4月21日收到一段59秒短片,短片顯示一名黃種男子向相信是他年約兩歲兒子展示其手提電話,電話正播放女子性交畫面,下身赤裸的男孩看了影片數秒後有反應並勃起。被告同日將短片上載至分享網站,又在fb「高登起底組」專頁貼文,標題為「【請廣傳】新香港X街父母俾(畀)2歲BB睇4仔」,貼文並附有短片的連結。
警方翌日看到短片,調查後相信是從被告牛頭角住所上載,去年7月7日上門拘捕被告。被告接受警誡下稱片中家長進行非法行為,為喚起公眾注意而上載影片。
案件編號:KTCC5724/15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