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三藩市住屋問題越演越烈,不少人認為興建更多樓宇或可負擔房屋,就可以壓抑樓價。有市議員建議修改現有規定,即「每個建築項目中必須包含12%可負擔住宅」,重新討論可負擔房屋的比例,並在討論有結果前將比例暫時定於25%,惟有關建議被指有可能減低發展商建屋的意願。
駐三藩市記者:王欣儀
「提前投票」(early voting)在本周進行,希望三藩市興建更多建築項目的陣營,在市政府前拉票,希望選民能支持相關法案,並對「重審可負擔房屋的比例,並在重審過渡期間將百分比暫調至25%」的C提案(Proposition C)投下反對票。
C提案由市議員金貞妍(Jane Kim)提出,她希望選民能同意移除市憲章中,針對發展商在每個建築項目中必須涵蓋12%可負擔房屋比例的規定,並由市議會重新討論後再訂定新比例;但在拍板定案前的過渡期,法案會將比例調高兩倍至25%。
44歲的施沃克(John Schwark)周二到場反對C提案,他對三藩市樓市供不應求、樓價居高不下相當憂心,「根據專家的統計顯示,若要求發展商多興建25%可負擔房屋,將會降低投資者出資的意願,導致發展商少興建30%樓宇 。」
他認為支持C提案的人是希望發展商打退堂鼓,減少興建房屋,「因為他們不希望三藩市太擁擠」。他又指新的建築項目與興建新的可負擔房屋並無衝突,不認為發展商興建符合市場價格的樓宇,會影響可負擔房屋的興建。
在三藩市小業主協會擔任董事的招霞(Josephine Zhao)也認為,三藩市應該為各階層興建不同類型的房屋,否則僧多粥少,樓價自然貴,「尤其是我們這種人,不是有錢人但也不是太窮,我們現在買不到房子」。
她與施沃克,擔心25%的可負擔房屋比例會減少發展商的建樓意慾,故反對C提案。她認為,可負擔房屋比例應由發展商視情況而定,「對於他們來說,負擔不起的話,整個物業就因為這25%而無法興建 。 但若他們自己定,就能興建了。有些物業若地皮便宜的話,說不定他們可以多蓋50%甚至100%的可負擔房屋」。
55歲的胡太太則批評C提案是「真空法案」,不顧及可行性,「是左派候選人為了拉攏選票而提出」。她更把增加可負擔房屋跟保障租客的現有法案相提並論,指法律上業主不能依照自己的情況收回租屋自住,與租客的權利不平衡,「一些市議員經常只顧及租客的權益,把責任都加諸業主身上,像我們這樣獨立屋的屋主經常被剝削」。
面對指控,金貞妍辦公室澄清,若提案C獲得通過,市議會就可參考市政府做的影響評估,再進行比例調整。稅局第一階段的評估報告將在7月底完成,且每三年會重新審查一次。而針對發展商找不到資金而負擔不起的說法,他們強調,依照目前「火辣辣」的樓市,多建房屋只會令發展商多賺錢,持續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