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主不敢看在港購買物品

事主不敢看在港購買物品

【本報訊】姓楊事主從南京來港購物被洗劫。她親撰信件向法官解釋未能親自來港錄口供原因。事發至今一年多她仍未走出陰霾,「我恐懼赴港,甚至若干年前在香港購買的物品,現在也不願使用或看到」。

自責信任酒店保安

楊常回想事發經過擔心被告報復,令她徹夜難眠。她常感覺被尾隨,單獨上街對她而言是難事。她孩子還小,而她則是獨女屬雙親精神支柱,其遭遇令雙親無比震驚,連他們也減少單獨外出。
楊在信中講及眼睛復原情況,稱覆診後證實角膜傷勢已痊癒,但「大部份的晚間時候左眼乾澀明顯,需滴人工淚液才可以緩解」。即使她是受害人,她仍不斷自責,信末道:「對酒店保安工作過度的信任和依賴,自我保護意識不夠,對周圍人及環境觀察不仔細,讓不法匪徒有可乘之機。」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