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選戰的常識(港大法律系副教授 戴耀廷) - 戴耀廷

9月選戰的常識
(港大法律系副教授 戴耀廷) - 戴耀廷

根本不需要是政黨中人或參選過,只用一般人的常識,應也能看到今年9月立法會選戰的一些情況,問題只是你選擇見到還是視而不見。
一、香港現在的立法會選舉制度並不是真正的民主制度,且在扭曲了的比例代表制及一半議席是功能組別這些安排之下,選民的意願根本不能完全表達出來。只有當香港能有真普選,選民的真正意願才有機會透過選舉反映出來。
二、今屆立法會選舉,最重要的不是政黨完成新陳代謝,那根本不是選民要關心的事,而只是搞政黨的人自己的「私事」。現在最重要的目的,是如何在雨傘運動及否決袋住先後,運用體制內外的資源去令真正的民主制度能盡快在香港實踐。
三、這目的應該比所有政治團體的個別利益為大。即使支持民主發展的個別政團能在今次選舉中有所進賬,但如果香港的民主空間進一步縮小了,它也不會有前途。但若能把「餅」做大,就算個別政團在短期來說只是維持現有局面,但長遠來說必有更大的發展空間。
四、爭取立法會內非建制派能取得一半議席,作用不可能是做我們想做的事,那要等有了真普選之後才可以達到,這是顯而易見。「立會達半」的目的很簡單,就是要增加體制內的抗爭力量。若能做到,那就不用拉布或衝佔主席台,因所有政府不合理的草案或撥款申請,非建制派可以簡單地把它們否決掉就可以了。結合起體制外的抗爭行動,抗爭就可以更加有力。
五、面對強大的對手,真誠合作是唯一的出路,分裂只會令對手可以採各自擊破的方法把抗爭力量瓦解,這就是「囚徒的困境」的教訓。合作須各方把過去的爭議放低,着眼於共同的敵人,如各人還是糾纏於過去的恩恩怨怨,那只會是死路一條。或許單從短期利益的理性去考慮,只求自己的利益能在9月的選舉中最大化,那可能是合理的。但若能明白爭取民主及政團發展是一場多局的「政治遊戲」,就可以看到合作必是更好、更理性的選擇。
六、合作當然是自願的,而協調或初選的機制必是各方都能接受及認為是公平的。要建立起公平的機制當然不容易,但只要有創意和決心,應還是可找得到的。

策略性投票不是操控

七、合作並不是要扼殺公民參選的權利,但如果有人或政團在香港現在這樣的局面下,還是堅持不與持相同理念的人及政團協調合作,那是他的選擇,沒有人有能力或有權阻止他們,但他們也須為自己的決定承擔代價。不幸地,持相同理念的人也會因而無可避免與他們一起承擔起不合作的政治代價。其實拒絕協調合作的政團,若能對自己有多點信心,也不用懼怕協調合作,因最終得益的或許是他們自己。
八、在現在多元的政治生態,非建制派如能協調出選名單,最後能出選的名單,必然會包括相當闊的政治光譜,即使選民的第一選擇最後未必能出選或當選機會較低,但選民還有足夠的第二、第三選擇,一定不需要含淚投票。
九、選舉並不只是屬於那些會派人參選的政團,更是關乎所有擁有投票權的選民。選民更加有權在知情下去投票,不應被參選政團的利益所主導。沒有人有權阻止選民或公民社會去幫助其他選民在掌握更多資訊後有智慧地行使他們的投票權。法律也沒有禁止這些行動。那絕不是不民主的做法,反是更加民主的做法,因能作出知情的決定,公民才能真正體現他們的民主權利。
十、誠然,要進行策略性投票並不是最民主的做法,若一個選舉制度可以讓所有選民都不用思考是否要策略性投票,那應是完美的。但肯定香港的制度不單離完美很遠,而實在是一個爛制度。要更多人做策略性投票,不是要操控選民,而是希望他們在今次選戰策略性地運用手上一票後,令港人以後不需要策略性投票的機會可以增加。
十一、提出協調合作,目的只是希望各方能看到現在政制及選舉的死局及對手早在制度內設下的陷阱,怎樣回應是各人自主的選擇。當下的香港,沒有一個人有能力可以指點天下。
十二、嘗試不一定會成功,但不嘗試就一定失敗。

戴耀廷
港大法律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