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內地英超直播權添變數文傳牴觸反收購條例

購內地英超直播權添變數
文傳牴觸反收購條例

【本報訊】聯交所繼續嚴打「借殼」上市!文化傳信(343)宣佈以38.8億元透過收購Super Sports,以取得內地及澳門英超直播權,並引入新英體育董事長李建光為主要股東,但交易被聯交所認定為反收購,有投行人士直言,監管機構有再收緊審批情況。
記者:梁偉聰 黃翹恩

文化傳信已表明提請上市委員會覆核該裁定,公司股價昨日一度爆上13%,但收市倒跌近一成。
據文傳公佈,收購交易包括最多25.375億元現金,以及發行最多13.375億元可轉換票據,轉換價1元轉前收市價折讓34.2%。
文化傳信向李建光旗下IDG Fintech Investment等,以0.21元配售逾21.26億股新股與67.25億股優先股,佔公司經擴大之已發行股本約38.16%,此外,「低調殼王」高振順、馬雲有份投資的雲鋒基金今次亦有投資文傳。聯交所認為,根據上市規則按買賣協議收購Super Sports構成公司一項反收購行動。
根據《上市規則》第14.06(6b),反向收購即在上市公司控股權易手24個月內,向新主收購資產並構成非常重大收購事項,將視作新上市處理,即須重新通過正常IPO審批程序,盈利測試、營業紀錄等上市要求一視同仁。希望簡單透過買殼上市以規避嚴格審批的公司,一旦觸發反向收購,如意算盤就打不響。

近期多宗借殼被叫停

過去十幾個月,至少有7宗類似的交易被叫停,資深投資銀行家溫天納表示,依然有公司會抱嘗試心態闖關,「總會覺得自己單刁唔同」。
溫天納續指,雖然規則字眼上無改動,但「演繹上收得越來越緊,係事實」,即使交易告吹,投行收費泡湯,面對監管機構亦不能硬碰。
有專做財務顧問的投行人士解釋,反收購的定義廣泛,「點樣為之規避新上市?把尺喺聯交所度,想收緊就收緊」,近來業界感到規則再收緊,但「冇一條golden rule」,只能逐次摸索底線,或者靠滯後刊發的《上市決策》去估計個案的成功機會,「從來只會講點解唔批,唔會講點先獲批」。
聯交所發言人不評論個別公司情況。另有熟悉監管條例人士指出,若當局判斷個案屬「幫人照顧隻殼」,就極有可能判為反收購,「唔係計大股東等幾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