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高鐵上一路讀丁玲丈夫陳明的回憶錄《我與丁玲五十年:陳明回憶錄》,一路感動着。
我是來尋找丁玲1955年為什麼被打倒的政治秘辛的,卻與他們的愛情故事不期而遇。上一次這樣讓我感動,還是讀賈平凹的長篇小說《病相報告》,主人公胡方為了保住作為他和江嵐愛情見證的那枚戒指,用刀子把自己的腳踝割開,將一枚戒指深深地藏在身體裏,以至於都瘸了也在所不惜。
胡方和江嵐,兩個年輕人在延安談戀愛,解放以後各種運動,他們分開了幾十年,兩人一輩子的願望,就是能夠在一起生活哪怕一星期、十天,就會感到特別幸福。
在極端殘酷的政治環境下的愛情,不得不讓你動容。而我覺得陳明和丁玲的愛情,一點也不輸給胡方和江嵐,雖然陳明沒有將戒指埋在自己的腳踝裏,但胡方和江嵐,最終還是分開了,可是陳明與丁玲,始終在一起。
不可否認,丁玲是個很強勢的女人。當時,陳明剛剛和席萍結了婚,可是丁玲硬是讓陳明與席萍離婚,回到她身邊,關鍵是,陳明也覺得,他的心裏真正看重的,是丁玲。
1942年,兩人在藍家坪文抗結婚。陳明只有25歲,而丁玲已經38歲了。陳明比丁玲小13歲,這段女大男小,女強男弱的婚姻,一開始就不被延安的同事們看好。但他們走過了這半個世紀的風雨,始終不離不棄。
這世界上,有一種真摯的愛情,叫陳明與丁玲。
陳明寫過這樣一句話:「和她在一起的歲月,是我生命中最寶貴的財產。」
這50年中,兩個人經歷了怎樣的苦難啊?1955年,丁玲被打成反黨集團成員,連帶着陳明也被開除黨籍。在北大荒,兩人住在現在看來最簡陋的草棚裏,用兩人愛情的溫暖抵抗着自然與政治界的嚴寒。在文革中,造反派打丁玲,把她渾身打紫了,陳明坐在炕上大聲無助地喊:「要文鬥,不要武鬥!」然後在造反派走了之後,默默地為丁玲敷藥。在牛棚,夏天,蚊蟲成堆,他們連頂蚊帳都沒有,只能滴一滴敵敵畏在破草帽上驅蚊。可是,他對丁玲說:「只要兩個人在一起,走到哪裏,哪裏便是我們的家!」
有一個細節很打動我。1969年,兩人被分開抓去秦城監獄。陳明想,他入獄,丁玲不可能不入獄,所以在去的火車站上,他一直大聲地咳嗽,希望丁玲能聽到他的聲音,能夠知道,雖然他們沒有在一起,但他就在她身邊,一直關心着她。
可以說,丁玲和蕭紅一樣,是不幸的,但是她又比蕭紅幸運得多,因為她遇到了陳明,這個比蕭軍更專情、比端木蕻良更堅定的男人可以依靠,這是她最大的幸運。
不牽涉到幾克拉的鑽石,不牽涉到2億元上海展覽中心如此排場的婚禮,也沒有出賣和背叛,兩個世紀老人的愛情,就是這樣簡單、質樸,然而,卻是震撼人心的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