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17歲男生與學妹交往,兩度於家中偷嚐禁果,最終「搞出人命」,令學妹以14歲之齡成為未婚媽媽,社工揭發事件報警。男生昨於高院承認兩項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學妹亦到庭旁聽。辯方求情指男生現時休學,於茶餐廳兼職送外賣賺錢,承諾會盡爸爸責任。法官先為他索取感化官報告,其間可保釋,案件押後至本月27日判刑。
女方照顧男嬰
被告陳浩傑被捕時念中四,現時休學,其父、學妹及社工昨到庭旁聽。辯方求情指他於去年11月被捕後,一直還柙至今年3月方獲保釋,因此中四上學期需休學。辯方稱被告與父親及三名弟妹同住,在學校一直操行良好,亦沒案底,而男嬰現時已6個月大,據知交女方照顧。
案情指被告與學妹前年8月開始拍拖,交往約4個月後打得火熱,於同年12月及去年1月間,兩度於家中在沒有使用安全套下性交。及後學妹發現懷孕並誕下男嬰,被告在警誡下稱一時衝動與學妹性交,並知對方當時不足16歲。
案件編號:HCCC81/16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