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與涉事教授合寫螢光探針論文調查造假醜聞 港大首副涉利益衝突

曾與涉事教授合寫螢光探針論文
調查造假醜聞 港大首副涉利益衝突

【本報訊】港大就楊丹涉嫌造假指控的整個調查過程問題多多,除了發生「有人造假,但無人要負責」的局面,當時負責處理調查的時任研究副校長、現任首席副校長的譚廣亨,原來曾經和楊丹合寫多篇學術著作,部份文章的研究題目正正是今次被投訴的螢光探針,涉嚴重利益衝突;投訴人曾向時任首席副校長錢大康反映,但不獲受理。港大教師及職員會主席張星煒批評譚廣亨嚴重影響調查公信力,譚則聲稱自己已申報。

記者:林偉聰

本身是港大生物醫學系榮譽教授的譚廣亨,在助理教授王凱峰投訴時是副校長(研究),按機制是由他處理投訴,工作包括將案件轉介科學學院院長作初步調查、委任調查委員會成員及向校長作出建議。

譚廣亨(黃色示)曾與楊丹(綠色示)合寫多篇學術著作,包括2009年(上圖)及2010年的論文(下圖),兩份都是有關螢光探針的研究。

直接向上級舉報不受理

不過,譚廣亨原來與楊丹在學術上有過多次合作,翻查紀錄,譚在2008年至2010年間,最少4度與楊丹合著學術論文,而且其中3份都是關於過氧亞硝酸鹽(peroxynitrite)及次氯酸(hypochlorous acid)的螢光探針,與今次楊丹被投訴的論文題目一樣。譚廣亨亦在2009年至2012年間,與楊丹共同為被投訴論文的其中一位博士生作者擔任論文導師。
投訴人王凱峰知悉二人的關係,在最初舉報時已繞過譚廣亨,直接向他的上級、當時的首席副校長錢大康舉報,王亦曾經先後以口頭及書面向錢大康反映二人的關係,但錢回覆稱二人的關係「對譚廣亨就楊丹投訴的處理並不構成問題」,未有換人處理。
王對港大漠視有關利益衝突感不滿,他指按學術界慣例,若有研究被發現造假,大學和期刊會追溯該學者過往就同一題目的研究逐一調查,因此一旦楊丹罪成,譚廣亨的著作亦難免受牽連,「嗰個係我研究合作伙伴,你𠵱家叫我查佢,咁我係咪真係可以好公正公平公開咁審查佢呢?」

教職員質疑調查不可信

譚廣亨昨日回應本報時,聲稱與楊丹只於2008至2009年合作,有向校長申報,又稱調查工作根據校內程序處理,「全部都唔係一個人決定」。記者向現時為浸大校長的錢大康查詢,他透過公關表示「不會評論其他大學的事務」。港大回覆指譚廣亨在調查工作開展前已申報與楊丹的合作研究項目;又稱調查委員會獨立運作,在調查過程中有諮詢專家和法律顧問意見。
不過港大教師及職員會主席張星煒認為,譚廣亨與楊丹的關係相當密切,「我同你一齊研究呢個題目,話你有問題,咪即係話埋我都有問題?」他認為即使申報了利益,亦無助撇清利益衝突,「你一掂個調查,無論個結果係點,都會令人覺得個調查唔可信」。張又認為事件中錢大康要負上最大的責任,「你唔係唔知喎,投訴人已經書面同你講咗佢哋嘅關係,你仲搵佢做?港大又唔係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