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公民黨內務副主席、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教授陳清僑因被扣滿分被停牌,在停牌令開始後三周照舊駕車,行經警方路障時突然加速惹起警員懷疑將他截停,因而東窗事發。
陳昨認罪,辯稱當晚截不到的士才犯案,預期因本案會被停牌,但家住西環,距離屯門工作地點很遠,裁判官即建議他搭西鐵,最終判罰款6,000元及停牌1年。
59歲的陳清僑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停牌期間駕駛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兩罪,案發於今年3月30日晚,警員在北角英皇道設路障,家住西環的陳駕駛私家車駛近路障時突然加速,警員認為有可疑於是截停被告,被告承認被停牌,警員翻查紀錄,確認陳從今年3月9日起停牌6個月。警方指被告違反《道路交通(違例駕駛記分)條例》,他被捕接受警誡時稱希望警員給他機會。
求情稱截不到的士
控方指陳沒刑事案底,但有4個包括定額罰款在內的交通紀錄。辯方求情時指陳當晚嘗試截的士但截不到,一時愚蠢才駕車,猶幸駕駛僅15分鐘便被警員截停,事件沒造成財物損毀,亦無人受傷。
辯方又指陳一直以教書為業,月入10萬元,有穩定家庭,育有兩女,下月陪同女兒到加拿大出席畢業典禮。他有良好品格,今次屬個別事件,他深明犯下愚蠢錯誤,深感後悔,望能獲輕判。辯方指陳明白會被停牌,提及他在屯門工作,離西環住所很遠,裁判官即說可乘搭西鐵,又明言不會判監,最終判罰款及停牌。
案件編號:ESCC1355/16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