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被指阻警執樽循環再用

黃之鋒被指阻警執樽循環再用

【本報訊】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及秘書長黃之鋒,與立法會議員陳偉業及社民連黃浩銘,兩年前到中聯辦外燒白皮書道具後被控阻差辦公,案件昨續審。黃之鋒及羅被指用背擋着執勤警長,黃另涉搶去探員水樽。辯方質問探員為何要執回空樽,探員指水樽可循環再用,黃阻着他執水樽及循環再用。
警員黎健文供稱,前年6月11日以便衣身份執勤,胸前掛有警員委任證。他看見黃浩銘點燃道具,他遂用水淋道具,其間被陳及黃浩銘阻擋,終與持滅火筒的警長何國柱合力將火撲熄。

稱無搶樽僅拍開

黎續稱轉身看到羅及黃之鋒,兩人向他逼近,他遂警告「唔好推」,黃搶他的水樽,並將水樽掟落地,他質問黃:「做乜掟警察嘢落地?」黃答:「唔係我推,係你啲夥計。」但辯方指黃之鋒並無搶水樽,僅拍開它,又反問黎水樽的水已倒光,「仲要個水樽嚟做乜?」黎答:「攞嚟循環再用。」辯方追問是否指黃阻他執水樽來循環再用,黎表示同意。
何國柱供稱,滅火後擬找黃浩銘,但被羅及黃之鋒在前用背部擋着,他兩度說「差人做嘢,唔該借借」,惟兩人沒反應,最後拉開羅的背囊。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ESCC2219/15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