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迪士尼樂園舞台技術員被解僱後,涉透過舊同事以職員折扣最低六五折,花逾10萬元購得逾千件特價迪士尼產品在淘寶網轉售,並向舊同事提供共1萬元報酬。前技術員昨在荃灣法院承認行賄,但否認將貨品轉售,聲稱是送禮及自用,更稱「我根本唔認識淘寶」。
記者:伍嘉豪
被告郭悅生(56歲,圖)承認3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指他2013年11月及2014年1至2月,分別行賄當時同為舞台技術員的同事陳芳曉(30歲)及鄧璟璘(29歲)。案情指迪士尼所有員工購買樂園商品,按年資可享八折至六五折優惠,但必須親身購買及不得轉售。被告2013年11月6日被指轉售一隻錶,違反此項規定而遭解僱,之後主動接觸陳及鄧要求代買,並提出給兩人報酬。
陳先後兩次為被告以六五折購得毛公仔、飾物、玩具及廚具,共付款約9,500元,被告11月內先後給陳共900元報酬。兩個月後,鄧則先後13次以六五折至五五折代被告買了約千件商品,共付款9.2萬元,被告給鄧約9,200元報酬。案情續指被告為避嫌,會趁陳或鄧購物時,在店舖外等候,待陳或鄧離開店舖才與他們會合,又向鄧建議在樂園內不同店舖分批買小量貨品。
辯稱自用送人
由於被告否認將產品轉售,故控方傳召陳及鄧作供。陳指被告曾在同事家中向他提及,會把貨物放上網上購物平台淘寶售賣;若某物件售100港元,被告便會於淘寶以100元人民幣放售,賺取匯率差價。鄧則憶述替被告買了多次貨品後,被告才提及會將貨物轉賣,但沒講明形式、價錢或對象。辯方盤問兩人時,指其他同事認為被告想轉售貨物,兩人才當成是被告親口講;兩人均不同意。
被告自辯時稱,從沒向陳或鄧說過將貨物轉售他人,貨物只是自用及送給太太、朋友及朋友孩子等大約50人,盤問下更稱「我根本唔認識淘寶」。案件押後至下周四裁決。
案件編號:TWCC39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