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斥社會渣滓「一世喺牢獄絕不為過」姦5歲親女百次 獸父囚21年

官斥社會渣滓「一世喺牢獄絕不為過」
姦5歲親女百次 獸父囚21年

【本報訊】六旬綜援漢趁妻子回鄉,3年間強姦年僅5歲的親女逾百遍,更以手機和相機拍攝150多幅女兒下體裸照特寫。上月被陪審團一致裁定強姦和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共10罪罪成的獸父,昨接受判刑。法官潘敏琦直斥被告喪盡天良、恬不知恥,是「社會渣滓」,重判他入獄21年,「即使一世喺牢獄度過亦絕不為過」。女兒更稱,希望被告被判終身監禁。
記者 :蔡少玲

被告(62歲)昨出庭時,全程面如死灰,據悉他初步打算就定罪上訴。潘官首先引用弗洛伊德的名言,「在孩提時期,我不能想像還有甚麼比父親的保護更重要」,指被告不單沒盡責保護女兒,反而自她5歲起,便向她伸出魔爪,將她強姦,直至她8歲,其妻向社工透露事件才告終。

法官潘敏琦昨在判刑時直斥被告天良盡喪。資料圖片

被告屢說謊誣親女

法官指被告侵犯的是親女,案發2011至2014年歷時3年,她只有5至8歲,案件並持續發生,被告無使用安全套,並曾利用手機和相機拍攝過程,相較同類案件嚴重。法官續指,年幼的女童本能地信任家人,她在內地出生,但其後在那裏居住和甚麼人一起生活,全由父母擺佈,非她可選擇。
法官續稱,近日在網上看到一段有關野豬媽媽奮不顧身擊退花豹救回小野豬的影片,令她感慨動物尚且舐犢情深,但人作為萬物之靈,本案的父親卻重複利用女兒作洩慾工具,天良盡喪、駭人聽聞,法庭肩負保護兒童的責任,必須嚴懲被告,以發出鏗鏘警世訊息。
被告不認罪,女兒要挺身作證,在庭上再次經歷被父親侵犯的夢魘,更被指說謊誣告,被告甚至稱「唔知佢喺外面招惹乜人」被侵犯,意欲推卸責任,法官直斥他「恬不知恥,喺個女傷口上灑鹽」,做出傷風敗俗、彝倫攸斁之事,仍毫無悔意,「任何有良知嘅人都會義憤填膺」,形容被告是社會渣滓,放在歷史上任何社會,即使一世在牢獄度過亦絕不為過。
心理專家報告指,被告自我保護意識強,對答自相矛盾,認為他其實不喜歡女兒,更視她為負累。專家對被告指女兒看色情雜誌,及同母異父的哥哥可能是侵犯者,感到匪夷所思,又指被告對女兒無同理心,為人跋扈、自我中心、喜耍手段和不負責任,但因女兒現已非跟他同住,故專家評估他重犯機會不高,但需接受心理治療。

女兒冀父判囚終身

女兒的創傷報告則指,她自我形象低落,精神恍惚,即使被告已被囚禁,仍缺乏安全感,常發噩夢,雖沒再出現一想起舊事就頭痛呼吸困難,但專家認為她可能刻意逃避和掩飾。她憎恨被告,不想見他,以「嗰個衰人」代表被告而非稱他爸爸,認為他會報復,希望判他終身監禁,指他罪有應得。
法官認為被告對年幼女兒常年蹂躪,行為卑劣可恥,置淪理道德不顧,對女兒造成一生難以磨滅的烙印,不能奢望法庭對他憐憫而網開一面,考慮所有因素決定判他入獄21年。法庭同時下令10月12日再索閱女童的進度報告。
案件編號:HCCC35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