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問督察︰你何來三隻手?

辯方問督察︰你何來三隻手?

【曾健超案】
疑遭七警毆打的公民黨成員兼社工曾健超被控襲警與拒捕案昨續審,控方再傳召疑認錯自己、簽錯口供的高級督察傅駿業作供,講述制服黑衣男子經過,但其供詞多番受質疑。傅聲稱自己用雙手按壓該男子的肩膀,同時嘗試捉住他的手,辯方資深大狀即揶揄:「你何來第三隻手去捉住佢隻手呀?」傅遂解釋肩膀周邊範圍也屬於手的一部份。

用「嘗試」「應該」字眼遭官斥

傅昨憶述當晚看見一名「黑衣男人」與兩同袍糾纏,當時黑衣男仍站立,與他距離10米;到他向前行約3至4秒,雙方距離縮窄至約6至7米,黑衣男已「瞓落地」。辯方資深大狀彭耀鴻笑言:「3、4秒只係行3至4米,其實你都行得幾慢喎。」傅澄清當時僅支援,並無急於衝前。傅又謂黑衣男面向地下時曾欲踢向他,辯方質疑傅站近黑衣男上半身位置,難以被踢。傅遂解釋:「佢踢我嗰時我已經轉咗去佢pat pat(臀部)位置。」
辯方重提傅疑似於口供紙上簽錯名,聲言「你朝朝照鏡刷牙洗面,好清楚自己個樣貌」,質疑他為何會將另一名高級督察屈展焯錯認為自己。傅起初答「大意、指錯」,其後直接向主任裁判官羅德泉稱「冇補充」,終謂「認錯自己,就係咁簡單」,又解釋信任案件主管才簽名,辯方則指傅簽名前理應已看清楚相關片段截圖,「唔好賴落案件主管度啦」。裁判官於早前至少兩次提醒作供警員內容須肯定,但傅昨仍用「嘗試」或「應該」等字眼,遭裁判官訓斥,更謂會將之解讀為傅「唔清楚、推斷、估呀、唔係好肯定」,揚言「我解釋咗,佢仍然特登用呢啲字,一定有佢嘅意思」。
案件編號:KCCC443/16
■記者楊家樂

曾健超(右一)昨日到九龍城裁判法院受審。
夏家朗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