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年曾持雙程證來港行乞男子,本月1日再度來港,即日換上袈裟假扮和尚於街頭「化緣」,有致力舉報假和尚罪行的市民自行放蛇,並將過程拍下後報警。假和尚昨承認非法行乞罪,惟庭上辯稱來港僅為旅遊,又謂內地人習慣邊乞邊遊玩,但遭裁判官踢爆後終認來港為賺錢,裁判官判他罰款800元。
記者:蔡少玲
來自湖北的被告王祖云(68歲),前年4月曾有同類案底,判囚兩天。沒律師代表的被告光頭,昨一身便服出庭,被裁判官問到來港目的,起初他稱自湖北搭火車來港旅遊,又稱內地人習慣邊乞邊玩,但裁判官說:「我都係中國人,我都知中國民情。」更直接問被告是否來港搵錢,被告才承認,並承諾不會再犯。裁判官判罰後明言,若被告未能付款就以3天監禁代替。
市民依「舉報指南」放蛇
被告今次同樣持雙程證來港,抵埗當日下午5時到荃灣千色店對開行人天橋有人行乞,市民林永麗除向警方舉報,事前亦給了被告1張10元紙幣,並用手機拍下過程。被告被捕後承認,得來的錢財會作自用。放蛇市民林永麗昨受訪稱,成為佛門弟子後才知和尚的缽頭只能收食物與藥物。她勸喻市民不要再付錢給街頭假和尚,因此舉不單不能造功德,反會造孽。
今次林放蛇成功,原來是依足「佛門警訊」一套舉報指南,組織發起人翁靜晶指,市民打「999」舉報不會獲受理,須致電當區警區始有人跟進,且須將施捨的銀紙號碼記低,讓警方搜身時有證有據。但警方今次搜身時最初找不到假和尚放在袈裟袖口暗袋內的紙幣證物,要由林提示。她說經「佛門警訊」成員的調查,發現來港的假和尚來自一個總部位於浙江的組織,成員只須付100元就可接受7天訓練,學扮道士、和尚或中醫,然後到世界各地行騙。
案件編號:TWCC88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