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車自炒 讀寫障礙學神判感化

偷車自炒 讀寫障礙學神判感化

【本報訊】年輕「學神」稱一時貪玩,見停車場有司機遺留車匙在車內,竟偷車駕駛,未幾卻撞車。他於荃灣法院認罪,裁判官昨日得知他患讀寫障礙後,質疑其家人為何讓他學車,指:「50睇咗100、紅睇咗綠、綠睇咗紅,害人害己,車喺道路上可以係殺人武器,唔揸車唔使死,我冇權阻止佢,但咁落去會斷送佢一生。」最終判他感化1年。

須遵守宵禁令

裁判官陳炳宙並下令學生邱健恒(21歲)接受感化期間須遵守宵禁令,另罰款3,900元及取消所有駕駛執照。邱早前承認擅取他人車輛、沒第三者保險駕駛、違反學習駕駛執照條款等5罪。被告家人昨到庭旁聽,裁判官指被告沒案底,感化報告正面,犯案後沒有放棄自己,加上他已因此案還柙3周,相信已受慘痛教訓,遂輕判他接受感化。
案情指被告去年12月7日,在葵涌露天車場偷走他人汽車並駕車,惟不久撞到其他車輛被保安揭發偷車。
案件編號:TWCC724/16
■記者羅日昇、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