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式知識產權 - 高慧然

中國式知識產權 - 高慧然

日本本田技研工業株式會社告中國石家莊雙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等單位外觀設計抄襲侵權案,歷時12年,經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一審、最高人民法院二審,終於有了終審判決。法院最終駁回本田的訴訟請求,反以不正當競爭為名,判決本田賠償雙環1600萬元。饒有意味的是,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是在4月26日的世界知識產權日舉行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新聞發佈會發佈此宗典型案例。此案震驚了業界人士。韓寒那句經典金句又要搬出來套用了,「這個世界有兩種知識產權,一種是知識產權,一種是中國式知識產權。」
涉案車型分別為本田CR-V第二代及雙環來寶S-RV。前者以進口方式在中國銷售。本田早在2001年就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註冊CR-V的外觀設計專利,並於2002年獲得專利權,保護期10年。本田在2003年9月發現雙環汽車即將投產的來寶S-RV外觀與自己已申請專利的第二代CR-V很像,多次與雙環交涉,雙環仍將該車投產,於是向法院提出訴訟。手握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本田最終不但敗訴,還被判「不正當競爭」,須向雙環賠償1600萬元。此案例一開,中國更多車企走上了肆無忌憚「模仿」之路,難怪會有甲蟲車身、「日產」Logo,而Logo內英文組合為VOLVO的「中國設計」汽車去參加國際車展,成為國際傳媒笑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