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警署值日官涉偷走警署夾萬內107萬保釋金,大律師陸偉雄指灣仔警署這類商業區警署處理商業罪案較多,疑犯保釋金動輒數十萬元或以上,故警署夾萬有逾百萬元保釋金並不出奇。陸偉雄認為要避免這類監守自盜事件,警方有需要留心警員財務及心理狀況,避免讓財困或有情緒問題當值日官處理保釋金。
現時警署都會有夾萬放置保釋金及貴重證物,如爆竊案的珠寶,誘惑相當大,故警方亦有嚴格監管,一般只有值日官持有夾萬鎖匙,並要以電腦詳細記錄夾萬內物品。
交更時須點算清楚財物
值日官每次交更時,接更者更須點算清楚保釋金及財物,以防盜竊。
陸偉雄又稱,保釋的疑犯若最終被落案檢控,保釋金會移交法庭變成擔保金;但假設警方最終不控告疑犯,那麼疑犯便可憑保釋當日獲發的收據,到警署取回保釋金,因此警署夾萬會長期存放保釋金。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委員涂謹申律師相信,今次案中警員可能是走投無路,因偷夾萬保釋金很快便會被發現,若罪成除前途盡毀外,更會失去退休金。涂及陸兩人均建議若知道某警員有財務問題,便不應讓對方處理保釋金。
■記者陳志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