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上月公開表明會循《刑事罪行條例》等四方向,就港獨問題交執法機關調查,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昨日回應有關事件時稱,警方暫時沒有請法律顧問,研究用甚麼法例針對港獨,被問到警方可以用那些法例拘捕港獨人士,盧偉聰只說暫時沒有補充。有法律界議員認為,盧的言論反映政府至今仍不清楚用那些本地法例拘控提出港獨言論人士,質疑袁國強早前說法出於政治施壓多於有法律基礎。
記者:林俊謙
早前《人民日報》海外版引述法律界人士,指「港獨」分子組黨觸犯《刑事罪行條例》,律政司需研究是否採取法律行動,袁國強同日即高調指港獨違反《基本法》,並已交執法機構進行調查,又會從四方考慮港獨問題,包括有否觸犯公司條例、社團條例、刑事罪行條例等法例。
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昨日出席警察學院結業會操後見傳媒,回應上述港獨問題時,只重申鼓吹港獨是違反《基本法》。
郭榮鏗:袁國強政治施壓
被問到警方有否請法律顧問,了解針對港獨問題有何法例可以執行時,盧偉聰即稱「暫時沒有」,當他再被追問有何法例可拘捕港獨人士時,盧亦只稱「暫時呢方面我無嘢補充,因為司長都講咗四大方向」,只重申警方會密切留意團體行為,有需要時採取適當行動。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認為,盧偉聰昨日言論,反映政府至今不清楚如何能用本港法例拘捕主張港獨人士,「根本睇唔到犯法地方喺邊,律政司講法亦好含糊,連違反邊條刑事條例都講唔出」,質疑袁早前高調回應《人民日報》文章,是出於政治施壓多於法律基礎。
資深大律師、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梁家傑亦認為,香港民族黨至今的行動,都只停留在論述政治理念,講述對香港未來的想像,他不覺得有違反任何刑事法例,不認為香港能如內地政府般「以言入罪」,「如果(本港警方)好牽強咁堆砌罪行去拉人,咁做係好戇居」。
另一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盧偉聰說法與袁國強分別不大,都是沒有指明現時已有人違法。
湯家驊認為,香港尊重言論自由,法例是針對行為不是思想,「如果有人將違法想法,以行為實踐令社會有一個相當效應,相信現有法例,例如煽動罪同公安條例都適用」,呼籲任何人士都應該小心言行,「如果去到實際暴力或者武力行為,咁就可能係以身試法」。
新民主同盟立法會議員范國威亦表示,盧偉聰昨日的言論反映袁國強上月是以法律觀點作出政治施壓,「係一種政治手段,多過想用法律去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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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盧偉聰記者會